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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 PS应急电源在为消防系统供电时的设计要求
E PS应急电源主要的功能是为了消防设备应急用电,在前期使用设置时,消防设备上专用的E PS应急电源要经过更专业化的消防调试,才能满足消防设备应急供电的基本高要求,消防设备专用的E PS应急电源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的设计要求:
1、消防专用的E PS应急电源可作为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后备电源,为设备或设备内的系统及相关设施(场所)提供电力;
2、为单相设备供电额定功率大于30 kW、三相的供电额定功率大于120 kW的消防设备提供电力的E PS电源不可以同时为其它的负载提供电力;
3、E PS应急电源为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小于 30 kW、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小于120 kW的消防设备供电时,应采用以下方式:
4、直流输出、现场可以逆变的E PS应急电源,可以树干式或放射式配带多逆变/变频分机方式为单台设备或多台互投使用的消防设备提供电力;
5、E PS应急电源使用的蓄电池容量就忘完全保证负载稳定工作,应急工作时间的要求(各类消防用电设备在突发火灾发时,应提供较少持续供电时间);
6、有电梯负载时,按较大化的全负荷同时启动冲击下情况下,E PS电源逆变母线电压不可以低于要求额定电压的80%;没有电梯负载时,E PS应急电源的母线电压也不可以低于额定电压的75%;